(中間那位就是不肖的弟弟,想當年我們兄弟是如何的愛啺)
不幸的被我料到,那個不肖的弟弟會出到浪費警力這招,報警求助,為的是取回他的身份證.
無可厚非,取回自己的東西是天公地道,而一時未能交還身證給他,是因為我擔心他生活無着落,為他申請綜援而借用.,也早解釋了這個原因讓他知道.
但辦理手續進行中,不是話攞回文件就可以即時可以,可惜按我對他的認識,不出我所料,他為求達到自己目的,就報警求助,而我只不過差一日就可以交還給他.
其他的兄弟姊妹當然為我不值,不過事到如今,我可以說我對得住天地良心,對得住剛去世的父母,不是我捨棄自己兄弟,是他自己為了保住自己的惡行和謊言而作出的結果.
或者又到了他山窮水盡,他身邊的朋友終於發現他的真面目而離開他的時候,他才會醒覺.
但那時候,他早已抛棄的親人,還有誰可以再重新接納他?
雖然聖經上有教導,要原諒你的兄弟七十個七次,但基於他多年來欺負父母,偷竊父母財產,在我們中間不斷制造不和.和數不盡的惡行,但在他得到報應,癱了在醫院上,我們早就原來他,為他將來新生活籌備.
而然他繼續制造他的惡行,詐騙他朋友的愛心,目的要朋友為他付出關心和金錢的支助.把自己家人說成盜賊,是偷取他財富和住處的歹徒.恐怕我們再多個七十個七次都不夠原諒他.
不過神是公義的,惡人不單死後有審判,在世也會有報應,只是現在他已眾叛親離,日後終有日他能反省時,恐怕只剩下悲痛莫明,悔不當初~~